关于招生录取及学前一年免费申请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6/3 15:31:06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1524次
关于招生录取及学前一年免费申请办理的通知
已报名南京市江宁区东山丰泽路幼儿园的家长,如未接到我园电话通知,视为已被我园录取。
6月10日起,家长可进入网站“babyzsbm.jnjy.net.cn”,以幼儿身份证号作为登录名,以第一监护人手机号为密码,查询幼儿报名录取结果。
另:2019年的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政策如下,请在5月报名时参与办理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的小班家长,准备好以下其中一份计生证明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时间,至丰泽路幼儿园蔡老师处,办理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的申请手续。
计生证明第一类: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幼儿,父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服务登记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中的任意一项,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即视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无需再额外提供其它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需提供父母户籍地社区(村)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婚育情况证明》的办理根据《关于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宁人口计生委规〔2013〕2号)要求出具,证明内容需注明当事人生育的子女是否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计生证明第二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提供独生子女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的任意一项,即视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无需再额外提供其它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需提供父母户籍所在街道或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申请南京市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条件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申请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具体条件如下:
类别 | 学前一年基本免费 |
申请条件 | 本地户籍幼儿: (1)户口簿户主页、幼儿户口页(两页户号必须一致)。 (2)独生子女证、生育服务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三证中任意一个。 |
外地户籍幼儿: (1)户口簿户主页、幼儿户口页(两页户号必须一致); (2)监护人在宁暂住证或居住证(此项可用在宁房产证代替); (3)监护人在宁的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②社保中心打印盖章的社保清单;③工商营业执照;④道路运输证等。(有其中一项即可) (4)独生子女证、生育服务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三证中任意一个。 注:第(2)和第(3)项中必须有一项满两年;这两项必须为同一监护人。 |
备注:
1.户口簿户主页是指户口簿上的第一张(有两个圆章的页),户号要一致。
2.提供幼儿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A4纸复印。
几点明确:
1.外国户籍的孩子不享受该学免政策。
2.港澳台户籍,要提供孩子的大陆通行证(回乡证或台胞证)
3.由总公司派遣南京分公司的,提供与总公司签订的正规合同和派遣来宁工作的派遣函(总公司与分公司应有隶属关系)。
南京市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相关政策问答
5.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具体基本免费标准是多少?如何执行?
答:凡符合基本免费条件的大班幼儿,每生每月减免保育教育费600元,全年按10个月减免。保育教育费收费低于基本免费标准的大班幼儿,按实际收费标准全额减免,差额资金优先用于减免幼儿伙食费。具体减免方案由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自行制订。
例:幼儿在园期间,幼儿园收取的月保育教育费在600元以上,幼儿园从幼儿家庭应缴的大班保育教育费中直接扣除600元(1年按10个月计算),不足部分由家长缴纳。
例:幼儿在园期间,幼儿园收取的月保育教育费不足600元,幼儿园除全额减免其大班的保育教育费之外,差额资金优先用于减免幼儿伙食费。
8.幼儿入园后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期间,1.2月份家长按什么标准缴纳保育教育费?
答: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10】239号)的相关规定,1.2月份保育教育费按天计算收取。如果实际收费标准高于600元,家长只需交免除后的费用;如果实际收费标准低于600元,家长无需交费。
10.幼儿监护人何时向幼儿园提出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应在新生入园时填写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申请表,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入园登记时暂不符合条件.需要递交补充材料的,应于享受减免政策之前(6月或12月)向就读幼儿园再次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方能享受。
14.幼儿转园,如何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政策?
答:幼儿入园后转园,需携带转出园开具的就读时间及已享受减免金额的证明到转入园报到,转入园按照未享受部分金额给予减免,差额部分优先用于减免幼儿伙食费。在学期中途转园的,本学期不再享受基本免费政策;在两学期之间转园的,幼儿可在规定时间(转学当年的6月或12月)向转入园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从下一学期开始在转入园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政策。(具体减免方案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认定)。
15.幼儿退园,如何享受学前教育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政策?
答:幼儿入园后如尚未开始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退园后则不在该园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政策;如在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期间退园的,退园当月可按标准进行减免,其具体计算方法执行《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10]239号宁教财[2010]20号宁财综[2010]618号)中规定: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退园或转园的,其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可按在园天数计算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
例:幼儿于2014年9月入某幼儿园就读小班,该园保育教育费为720元/月。如该幼儿于2014年12月因父母工作调动办理退园手续,则视作该幼儿在该园放弃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的权利。如该幼儿于2016年12月就读大班时因父母工作调动办理退园手续,则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按幼儿实际在园天数收取保育教育费(如实际费用低于600元则家长无需缴费);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全月收取。幼儿自退园次月起不在退出园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政策。
关于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申请如有疑问可来园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25-52793106 蔡老师